菲律宾针对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法律法规

2025-08-13

菲律宾针对电动自行车(涵盖在电动轻型车辆范畴内)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行驶道路限制、驾驶资质要求、车辆登记管理、政策激励与监管等方面,具体如下:

行驶道路限制

  • 首都区主要道路禁行:经菲律宾首都区各市长以及大岷发展署(MMDA)官员讨论后,大岷理事会(MMC)通过了一项决议,禁止电动车辆(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在首都区国道或主要道路上行驶。这些道路包括但不限于Recto Avenue、Pres. Quirino Avenue、Araneta Avenue、Epifanio Delos Santos Avenue(EDSA)等。违反规定的车辆将被处以2500披索的罚款。
  • 未来可能扩大禁行范围:大岷发展署表示,上述道路名单只是初步确定,未来可能还将增加其他地区的主要道路。

驾驶资质要求

  • 必须持有驾照:电动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拥有驾照,否则车辆将被扣押。这一规定旨在确保驾驶者具备基本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意识。

菲律宾针对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法律法规(图1)

车辆登记管理

  • 强制登记制度:菲律宾陆路交通办公室(LTO)正考虑对所有轻型电动汽车进行强制登记,并要求司机在全国任何公共道路上行驶时必须获得正式许可。所有轻型电动汽车必须在其办公室完成注册,驾驶该车辆的人员也需获得相应的驾驶许可。
  • 车辆分类与标准:LTO已将轻型电动汽车分为七个类别,这些车辆通常定义为四轮以下机动车辆,最高速度和最大质量限制在25-50公里/小时之间。这一分类有助于明确电动自行车的监管范围和标准。

政策激励与监管

  • 政策激励:菲律宾政府近年来积极推动新能源电动车及充电桩产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促进市场增长和基础设施建设。例如,电动车进口免除关税和增值税豁免等税收优惠措施降低了购车成本;政府与企业电动车配额制度要求政府机构及大型企业逐步增加电动车使用比例;充电桩配套要求规定商业建筑需预留至少5%的车位用于电动车充电。
  • 监管措施:政府设立“电动车行业协调委员会”(EVICC),负责政策执行与行业监管,并制定电动车及充电桩技术标准以确保市场规范化发展。此外,政府还通过《陆路运输和交通法》等相关法规对电动自行车等轻型电动汽车的使用进行规范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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